遺產繼承訴訟的要求是什么?訴前準備工作有哪些?
發(fā)布時間:2023-06-19 09:39:30 文章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遺產繼承訴訟立案標準法定繼承中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在遺囑繼承中,立遺囑的被繼承人在遺囑中確定將自己的財產留給法定...

一、遺產繼承訴訟立案標準

法定繼承中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

在遺囑繼承中,立遺囑的被繼承人在遺囑中確定將自己的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內人的,就是遺囑繼承關系,其遺下的財產也屬于遺產。訴訟請求可確定為按遺囑指定獲得遺產或者認為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如果遺囑人在遺囑中將自己的財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的,這種關系是遺贈繼承關系。立遺囑人留下的財產屬于遺贈財產。按遺囑取得這種財產的人或組織是遺囑受益人,其提起訴訟的請求就是獲得遺贈財產或認為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

在法定繼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如法定繼承人占有的份額比較恰當,或其占有的是依法應得的一部分,則可不將其列為被告。

在遺囑繼承或遺贈關系糾紛中,被告主要是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按遺囑可得遺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受益人。如果請求從遺產中清償自己的債權財產,則提起訴訟的被告是遺產執(zhí)行人、遺產實際占有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遺贈受益人。根據(jù)繼承法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范圍是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遺產訴訟,一般由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爭執(zhí)的遺產是不動產,原告可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是動產,如金銀首飾、家具雜物,可向動產地法院起訴。動產不在一地法院管轄的,選價值大的動產地法院管轄。既有動產又有不動產,可向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遺產繼承訴訟需要哪些證件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繼承訴訟時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當事人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簿、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二)證明當事人是合法繼承人的、應當提交結婚證、戶口簿或者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應當提交監(jiān)護人的十分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三、如何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法律規(guī)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要提起遺產繼承糾紛的,必須在訴訟時效之內,否則將失去勝訴權。

(一)訴前準備;

收集遺產繼承糾紛的證據(jù)材料,如: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身份的證據(jù)等。

起訴前要自酌和咨詢。

(二)確定訴請、被告;

(三)確定起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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