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神藥”詐騙6000元 儋州一男子獲刑
發(fā)布時間:2023-08-10 10:09:45 文章來源:騰訊網(wǎng)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8月10日消息(記者蘇靚通訊員羅鳳靈蔡汝樂)儋州


【資料圖】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8月10日消息(記者蘇靚 通訊員 羅鳳靈 蔡汝樂)儋州男子盧某與同伙合謀,高價兜售“神藥”騙取患者家屬6000元,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盧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盧某不服,提出上訴。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通過耐心細致的法律釋明和教育,使盧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罪行,其表示服判并主動申請撤回上訴。

醫(yī)院門口巧遇“熱心人”被騙6000元

“家里有人生病嗎?嚴重嗎?”“我老伴腦梗了。”2022年8月1日6時30分許,王阿姨在醫(yī)院門口買早餐時,遇到一名陌生女子上前搭話,在了解其老伴的病情后,聲稱有位“李院長”有藥可以治療,王阿姨信以為真,經(jīng)過引薦在公園見到“李院長”盧某后,便到銀行取了6000元購藥。當王阿姨想咨詢?nèi)绾斡盟帟r,發(fā)現(xiàn)對方已將自己拉黑,王阿姨才察覺被騙。得款后,盧某等人搭車逃逸。

原來,盧某與曾某、吳某(二人另案處理)等人相約從儋州包車前往白沙實施詐騙。曾某、吳某等人當“醫(yī)托”,利用冒充患者家屬等手段引誘受害人向盧某購買名貴藥材,后盧某以醫(yī)院“李院長”的身份,將其事先在網(wǎng)上花100元左右低價購買的蟲草參,冒充治療腦梗塞、腦出血的特殊藥材,再以6000元的高價賣給受害人。2022年9月22日,盧某被公安機關(guān)書面?zhèn)鲉镜桨浮?2月20日,盧某親屬代為向王阿姨賠償6000元,王阿姨出具諒解書,表示愿意諒解盧某。

“李院長”系詐騙累犯被從重處罰

一審法院認為,盧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6000元,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應(yīng)依法處罰。盧某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又犯應(yīng)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yīng)當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盧某上訴后,海南二中院認為,原判認定盧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審理過程中,盧某在上訴期滿后申請撤回上訴,是其對自己訴權(quán)的自由處置,符合法律規(guī)定,海南二中院遂裁定準許盧某撤回上訴。

法官提示:切勿病急亂投醫(yī)、亂用“神藥”

法官指出,醫(yī)院門口常有不法分子專門針對老、弱、病下手,他們充當“醫(yī)托”,與患者或家屬套近乎,訴說自己的假經(jīng)歷,再與“神醫(yī)”聯(lián)手開出便宜的中草藥冒充名貴藥材,再高價賣給受害人,詐騙行徑十分惡劣,對于急需救命的家庭來說,無異于“謀財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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