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審應當遵守什么義務?羈押期限屆滿可以取保候審嗎?
發(fā)布時間:2023-06-21 08:21:31 文章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在取保候審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在取保候審不可以要求國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

一、

在取保候審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

在取保候審不可以要求國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zhí)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二、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取保候審條件: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三、

被取保候審應當遵守什么義務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未經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未經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標簽: 被取保候審應當遵守什么義務 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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